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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注射用奥沙利铂 |
[功能主治]: |
用于经氟脲嘧啶治疗失败后的结直肠癌转移的患者,可单独或联合氟尿嘧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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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nu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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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出现铂类化合物的一般毒性反应。出现种属特异的心脏毒性。本品未出现顺铂的肾脏毒性,亦无卡铂的骨髓毒性。本品属于新的铂类衍生物,本品通过产生烷化结合物作用于DNA,形成链内和链间交联,从而抑制DNA的合成及复制。本品与DNA结合迅速,最多需15分钟,而顺铂与DNA的结合分为两个时相,其中包括一个48小时后的延迟相。在人体内给药一小时之后,通过测定白细胞的加合物,可显示其存在。复制过程中的DNA合成,其后DNA的分离、RNA及细胞蛋白质的合成均被抑制,某些对顺铂耐药的细胞系,本品治疗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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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因与氯化钠和碱性溶液(特别是5-氟脲嘧啶)之间存在配伍禁忌,本品不要与上述制剂混合或通过同一条静脉同时给药。体外研究显示,在红霉素、水杨酸盐、紫杉醇和丙戊酸钠等化合物存在的情况下,本品的蛋白结合无明显变化。在动物和人的体内研究中显示,与5-氟脲嘧啶联合应用具有协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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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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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加入250~500ml5%葡萄糖溶液中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调整剂量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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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方法]: |
有效期:成品有效期:3年。溶解液:原包装瓶中重新配制的溶液,其物理和化学的稳定性在2°C-8°C之间和30°C时可保持48小时。从微生物学角度看,溶解的溶液应立即稀释。如果不立刻稀释,那么使用者应注意,在使用前放置的时间在2°C到8°C之间不应长于24小时,除非溶解是在特定的条件下进行的。没有贮存的特殊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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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其神经学安全性。
2 由于本品在消化系统毒性,如恶心、呕吐,应给予预防性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
3 当出现血液毒性时(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3〉,应推迟下一周期用药,直到恢复。
4 在每次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学计数和分类,亦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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