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文名称]: |
普卢利沙星 |
[功能主治]: |
用于治疗对普卢利沙星敏感的葡萄球菌、淋球菌、肺炎球菌、肠球菌、莫拉克斯氏菌、大肠杆菌、志贺杆菌、沙门氏菌(伤寒菌、副伤寒菌除外)、柠檬酸细菌、肺炎克雷伯杆菌、、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霍乱弧菌、绿脓杆菌、消化链球菌引起的下列感染:(1)浅表性皮肤感染症(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疹)、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织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等)。
|
[化学成分]: |
普卢利沙星。化学名称:(±)-6-氟-1-甲基-7-[4-(5-甲基-2-氧代-1,3-二氧杂环戊烯-4-基)甲基-1-哌嗪基]-4-氧代-4氢-[1,3]噻嗪[3,2-a]喹啉-3-羧酸。
|
[药理作用]: |
以细菌DNA为作用靶,通过阻碍DNA拓扑异构酶Ⅱ和Ⅳ发挥作用,使细菌DNA无法形成超螺旋进而造成染色体不可逆损害,导致细菌细胞无法分裂繁殖而产生抗菌作用。这种作用一般对细菌的选择性高,对人体的安全性大。
|
[药物相互作用]: |
|
[产品规格]: |
0.1g
|
[用法用量]: |
本品属于喹诺酮类抗生素,通过抑制细菌DNA拓扑异构酶Ⅱ和Ⅳ的活性,抑制细菌DNA合成,完成杀菌作用,不同于传统的杀菌模式,无其他类抗生素的耐药现象。本药物抗菌谱广,对于革兰氏阴性菌和革兰氏阳性菌均有显著疗效,对于绿脓杆菌的敏感性尤高,抗菌力超过其他沙星类,也超过目前上市的其他抗生素药物。
|
[贮藏方法]: |
密封。
|
[注意事项]: |
1肾功能减退者慎用,若使用,应根据减退程度调整剂量。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若使用,应注意监测肝功能。
3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包括脑动脉硬化或癫痫病史者均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权衡利弊应用。
4喹诺酮类药物间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对任何一种喹诺酮类过敏者不宜使用本品。
5患者的尿PH值在7以上时易发生结晶尿,故每日饮水量必须充足,以使每日尿量保持在1200-1500ML以上。
6本品可引起光敏反应,至少在光照后12小时才可接受治疗,治疗期间及治疗后数天内应避免过长时间暴露于明亮光照下。当出现光敏反应指征如皮肤灼热、发红、肿胀、水泡、皮疹、瘙痒、皮炎时应停止治疗。
7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腱炎,或跟腱断裂报告,如有上述症状发生,应立即停药,严禁运动,直至症状消失。
8本品静脉滴注速度不宜过快,每100ML滴注时间至少为45-60分钟。
9本品不宜与其他药物混合静滴使用。
10本品忌与氯化钢注射液或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