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称]: | 注射用盐酸尼莫司汀 |
| [功能主治]: | 缓解下述疾患的自觉症状及体征:脑颈部癌、脑瘤、肺癌、消化道癌(胃癌、结肠/直肠癌、食管癌),恶性淋巴瘤和白血病等。 |
| [化学成分]: | 盐酸尼莫司汀. |
| [药理作用]: | 1 抗肿瘤作用: (1)对小鼠白血病L-1210显示很高的抗肿瘤活性。 (2)对小鼠移植肿瘤具有很广的抗肿瘤谱。对淋巴细胞白血病L1210,粒细胞白血病C-1498,浆细胞瘤X-5563(腹水型),欧利希氏腹水癌,硬膜肉瘤MS-147显示卓越效果。 (3)本剂对淋巴细胞白血病L1210及甲基胆蒽诱发恶性神经胶质瘤细胞的脑内移植小鼠,有延命效果。 2 作用机制:主要作用机制是使细胞内DNA烷化而使DNA低分子化,抑制DNA合成。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与其它抗恶性肿瘤药、发射线合用,有时会加重骨髓抑制。 |
| [产品规格]: | 25mg |
| [用法用量]: | 常用剂量:2-3mg/kg体重/次,用时以注射用水溶解(5mg/ml),静注。其后根据周围血象停药4-6周,或2mg/kg体重/次,静脉给药,隔1周再给一次,2-3周后,其后根据周围血象停药4-6周。。本品配制成溶液后应立即使用。 |
| [贮藏方法]: | 避光、凉暗处保存. |
| [注意事项]: | 1 不得用于皮下或肌肉注射。 2 静脉用药时,若药液漏于血管外,则有时会引起注射部位硬结,坏死,故慎重注射以免药液漏于血管外。 3 本品遇光易分解,水溶液不稳定,溶解后应速使用。 4 与他剂混合,有时会引起变化,故注意。一般注意:(1)有时迟缓性骨髓功能抑制等严重副作用,给药后至少六周应每周进行临床检验(如血液检查、肝功能及肾功能检察),充分观察患者症状。若发现异常,应减少用量或停药等适切处置。另外,长期用药会加重副作用呈迁延性推移,因此慎重用药。(2)充分注意感染疾患,出血倾向的出现及恶化。(3)小儿用药应慎重,由应注意副作用的出现。(4)小儿及育龄患者用药,应注意对性腺的影响。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小儿因代谢系统尚未成熟,易出现副作用,故慎重用药。 高龄者生理功能降低,应减量用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