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文名称]: |
硫酸西索米星注射液 |
[功能主治]: |
本品适用于革兰氏阴性菌(包括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和其他敏感菌所致的下列感染: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生殖系统感染、胆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感染性腹泻及败血症等。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西索米星.化学名称:Ο-3-去氧-4-C-甲基-3-甲氨基-β-L-阿拉伯糖吡喃糖基(1→4)-Ο-[2,6-二氨基-2,3,4,6-四去氧-α-D-甘油基-4-烯己吡喃糖基-(1→6)]-2-去氧-L-链霉胺硫酸盐。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第三代氨糖甙类抗生素,它在治疗严重呼吸道感、泌尿生殖系统感染、消化系统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骨与关节感染及严重的全身性感染等方面、效果显著。临床细菌学研究表明,本品对临床致病毒的抗菌活性高于庆大霉素、小诺霉素1-5倍,对某些耐小诺霉素的细菌也有效。得希是广谱抗菌素,抗菌活性强。得希作为肌注和静脉用药,对抢救危重病人能迅速起作用。得希疗效确切,对敏感菌全身性感染能迅速改善临床指证。
得希对耐氨糖类抗生素有活性。
|
[药物相互作用]: |
1 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同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2 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
3 本品与头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4 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因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
5 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6 本品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钠、呋喃妥因钠、磺胺嘧啶钠和四环素等(以上均为注射液)联合应用,因可发生配伍禁忌。
7. 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合用常可获得协同作用。
8 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需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
|
[产品规格]: |
1ml:50mg
|
[用法用量]: |
1 肾功能正常者
成人:轻症感染一日0.1g,重症感染一日0.15g,分2~3次给药。
小儿:一日2~3mg/kg,分2~3次给药。
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2 肾功能减退者
肾功能减退患者应用时,应根据肾功能调整剂量。有条件者应同时监测血药浓度,以调整剂量。
|
[贮藏方法]: |
密闭,置阴凉处保存。
|
[注意事项]: |
1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失水、重症肌无力或帕金森病者及老年患者慎用。
2 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0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 有条件时在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本品血药峰浓度超过10mg/L,谷浓度超过2mg/L时易出现毒性反应),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人、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 本品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 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