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称]: | 龙胆泻肝颗粒 |
| [功能主治]: | 清肝胆,利湿热。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头晕目赤,耳鸣耳聋,耳部疼痛,胁痛口苦。 |
| [化学成分]: | 龙胆、柴胡、黄芩、栀子(炒)、泽泻、关木通、车前子(盐炒)、当归(酒炒)、地黄、炙甘草。 |
| [药理作用]: | 药理作用:龙胆泻肝颗粒对动物实验性肝损伤有明显的保护作用,能改善给药动物因四氯化碳及D—半乳糖胺所致肝损伤及肝细胞损害;大鼠十二指肠给药,能明显增加动物胆汁分泌量,具有明显的利胆作用。 毒理作用:急毒试验:小鼠分别灌服龙胆泻肝颗粒0.4g/ml及其赋形剂0.4g/ml(剂量用量分别相当于临床用量的178倍),观察7天,未见受试动物异常。长毒试验:龙胆泻肝颗粒按原生药10kg,5g/kg(为临床用量的50倍、25倍)对大鼠进行长期毒性试验,未见明显异常。 |
| [药物相互作用]: |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产品规格]: | 每袋装6克。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贮藏方法]: | 密封。 |
| [注意事项]: | 1.孕妇,年老体弱,大便溏软者慎用。 2.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 4.有高血压、心律失常、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以及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