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称]: | 琥珀酸舒马普坦胶囊 |
| [功能主治]: | 用于成人有先兆或无先兆偏头痛的急性发作。 |
| [化学成分]: | 琥珀酸舒马普坦。 |
| [药理作用]: | 琥珀酸舒马普坦胶囊是血管5-HT1D受体的选择性激动剂,作用于人基底动脉和脑脊硬膜血管系统,引起血管收缩,达到缓解偏头痛的疗效。 |
| [药物相互作用]: | 不可与含麦角胺制剂合用,以防产生血管痉挛反应。用本品间隔6小时才能服用含麦角胺制剂,而使用含麦角胺制剂后要间隔24小时才可使用本品。 |
| [产品规格]: | 50mg(以碱基计) |
| [用法用量]: | 单次口服的推荐剂量为50mg,用水送服,若服用1次后无效,不必再加服。如果在首次服药后有效,但症状仍持续发作者可于2小时后再加服1次。若服用后症状消失,但之后又复发者,应待前次给药24小时后方可再次用。单次口服的最大推荐剂量为100mg。24小时内的总剂量不得超过200mg。 |
| [贮藏方法]: |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
| [注意事项]: | 1 对于存在冠心病风险因素的患者,其首次使用舒马普坦须在医生的监护之下进行,并应同时进行心电图的监测及心血管功能的评价; 2 服用舒马普坦片可能导致胸部不适、颌及颈部紧缩感和心绞痛的症状,对出现此症状的患者应排除冠心病和PRINZMETAL型心绞痛后方可再次给药; 3 病人服药后如果出现其它症状或体征提示动脉血流量下降如肠缺血综合征或雷诺氏综合征,应排除动脉硬化和血管痉挛; 4 对于尚未确诊为偏头痛或者偏头痛症状不典型者,治疗头痛前须排除潜在的严重神经系统病变。曾有报道病人因剧烈头痛接受舒马普坦治疗后继发神经系统损害的报道。对于病情发作的患者,如果首剂使用舒马普坦无效,再次用药前应重新考虑偏头痛的诊断; 5 本品禁止于未经控制的高血压患者,对于血压已得到有效控制的高血压病人亦应注意; 6 存在影响本品吸收、代谢和分泌的病变如肝功能损害和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有癫痫病史或脑组织损害者应慎用本品; 7 长期使用本品有使人类角膜上皮细胞产生混浊和瑕疵等影响视力的可能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