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称]: | 氟尿嘧啶注射液 |
| [功能主治]: | 本品的抗瘤谱较广,主要用于治疗消化道肿瘤,或较大剂量氟尿嘧啶治疗绒毛膜上皮癌。亦常用于治疗乳腺癌、卵巢癌、肺癌、宫颈癌、膀胱癌及皮肤癌等。 |
| [化学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5-氟-2,4(1H,3H)-嘧啶二酮。 |
| [药理作用]: | 本品在体内先转变为5-氟-2-脱氧尿嘧啶核苷酸,后者抑制胸腺嘧啶核苷酸合成酶,阻断脱氧尿嘧啶核苷酸转变为脱氧胸腺嘧啶核苷酸,从而抑制DNA的生物合成。此外,通过阻止尿嘧啶和乳清酸掺入RNA,达到抑制RNA合成的作用。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药,主要抑制S期细胞。 |
| [药物相互作用]: | 尚不明确。 |
| [产品规格]: | 10ml:0.25g |
| [用法用量]: | 氟尿嘧啶作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所用剂量相差甚大。单药静脉注射剂量一般为按体重一日10~20mg/kg,连用5~10日,每疗程5~7克(甚至10克)。若为静脉滴注,通常按体表面积一日300~500mg/m2,连用3~5天,每次静脉滴注时间不得少于6~8小时;静脉滴注时可用输液泵连续给药维持24小时。用于原发性或转移性肝癌,多采用动脉插管注药。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
| [贮藏方法]: | 遮光,密闭保存。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在动物实验中有致畸和致癌性,但在人类,其致突、致畸和致癌性均明显低于氮芥类或其他细胞毒性药物,长期应用本品导致第二个原发恶性肿瘤的危险性比氮芥等烷化剂为小。 2 除单用本品较小剂量作放射增敏剂外,一般不宜和放射治疗同用。 3 当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本品。其它有下列情况者慎用本品;(1)肝功能明显异常;(2)周围血白细胞计数低于3500/mm3、血小板低于5万/mm3者;(3)感染、出血(包括皮下和胃肠道)或发热超过38℃者;(4)明显胃肠道梗阻;(5)脱水或(和)酸碱、电解质平衡失调者。 4 开始治疗前及疗程中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5 老年患者慎用氟尿嘧啶,年龄在70岁以上及女性患者,曾报告对氟尿嘧啶为基础的化疗有个别的严重毒性危险因素。密切监测和保护脏器功能是必要的。 6 用本品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