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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称]: |
巴曲酶注射液 |
[功能主治]: |
1.急性脑梗塞;2.改善闭塞性动脉硬化症引起的缺血性症状;3.改善末梢及微循环障碍(如:突发性耳聋、振动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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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直链糖蛋白类化合物。碳水化合物含量约5%。N-末端氨基酸为缬氨酸;氨基酸的主要组成是天门冬酰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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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立止血具有类凝血酶样作用及类凝血激酶样作用。其凝血酶样作用能促进出血部位(血管破损部位)的血小板聚集,释放一系列凝血因子,其中包括血小板因子3(PF3),能促进纤维蛋白原降解生成纤维蛋白Ⅰ单体,进而交联聚合成难溶性纤维蛋白,促进在出血部位的血栓形成和止血。其类凝血激酶样作用是由于释放的PF3引起,就像血液中的凝血激酶依靠PF3激活那样,凝血激酶被激活后,可加速凝血酶的生成,因而促进凝血过程。本品在完整无损的血管内无促进血小板聚集作用,它不激活血管内纤维蛋白稳定因子(因子ⅩⅢ),因此,它促进生成的纤维蛋白Ⅰ单体所形成的复合物,易在体内被降解而不致引起血管内弥漫性凝血(DIC)。本品能缩短出血时间,养活出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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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相互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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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规格]: |
注射剂1KU*5支/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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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首次剂量通常为10BU,维持量可视病人情况酌情给予,一般为5BU,隔日一次,药液使用前用100ml以上的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
下列情况首次使用量应为20BU,以后维持量可减为5BU:
1.给药前血纤维蛋白原浓度达400mg/dl以上时。
2.突发性耳聋的重症患者。
通常疗程为一周,必要时可增至3周;慢性治疗可增至6周,但在延长期间内每次用量减至5BU隔日点滴。
急性脑梗塞患者,首次剂量为10BU,另二次各为5BU,隔日一次,共三次。使用前用250ml生理盐水稀释,静脉点滴1小时以上。此后应有其他治疗脑梗塞药物继续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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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贮藏方法]: |
遮光、在5℃下保存(但应避免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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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制剂具有降低纤维蛋白原的作用,用药后可能有出血或止血延缓现象。因此,治疗前及治疗期间应对患者进行血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凝集情况的检查,并密切注意临床症状。首次用药后第一次血纤维蛋白原低于100mg/dl者,给药治疗期间出现出血或可疑出血时,应终止给药,并采取输血或其它措施。
2.如患者有动脉或深部静脉损伤时,该药有可能引起血肿。因此,使用本制剂后,临床上应避免进行星状神经节封闭、动脉或深部静脉等的穿刺检查或治疗。对于浅表静脉穿刺部位有止血延缓现象发生时,应采用压迫止血法。
3.为使患者理解使用本制剂后发生出血的可能,因此必须将以下事项告知患者注意:
(1)手术或拔牙时,使用本制剂前应和医生讨论。
(2)到其它医院或部门就诊时,应将使用本制剂的情况告知医生。
(3)用药期间应避免从事可能造成创伤的工作。
4.下列患者慎用
(1)有药物过敏史者;
(2)有消化道溃疡史者;
(3)患有脑血管病后遗症者;
(4)70岁以上高龄患者。
5.妊娠期:妊娠或有妊娠可能性的妇女,应在治疗上的有益性大于危险性时才能使用。使用本品时应避免与水杨酸类药物(如:阿斯匹林)合用。
哺乳期:一般应避免使用本制剂;如果必须使用本制剂时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本制剂对儿童用药后的安全性尚未进行实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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