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称]: | 布洛芬糖浆 |
| [功能主治]: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
| [药理作用]: |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之作用。 |
| [药物相互作用]: | 1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产品规格]: | 90ml:1.8g |
| [用法用量]: | 口服。12岁以上儿童成人一次10毫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次数 1-310-154若发热或疼痛不缓解,可 4-616-215每隔4-6小时重服用药一 7-922-278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10-1228-3210 |
| [贮藏方法]: |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 |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